省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通信行业高技能人才与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粤通职办〔2020〕3号)(以下简称“3号文”)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23号文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从事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符合3号文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电子通信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23号文执行,高技能人才申报按3号文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习:申报人须提供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途径和相关政策
根据32号文规定,申报途径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评审流程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员,各级人社部门有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评审流程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评审流程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2023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的主要流程包括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纸质材料报送和审核、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审等环节。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还需要进行面试答辩。
网上申报系统名称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站地址如下: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一)网上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24日。
(1)在1月24日24:00前,申报人须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否则无法继续申报2023年度的职称评审。
(2)2月29日17:00前,申报人的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否则无法继续申报;在此时点后,经评委会办公室审核仍未能通过的申报记录,将被退回,同样无法继续申报。
2.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上传个人照片,严格按照系统指引报名。
3.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在省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状态显示为“评委会审核”后,即可按规定时间报送纸质评审材料。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资料,由单位集中报送;其他按照申报点的规定报送。
1. 受理纸质材料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 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一楼办证大厅。
3. 联系人:林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20-87626826、020-87626816。
(三)正高级工程师面试答辩时间
2024年5月至6月期间择期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费用缴纳
(一)缴纳标准
1. 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用:780元/人(含高级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2.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用:920元/人(含高级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二)缴费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3月22日。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取消评审资格。
(三)缴费说明
1.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缴费:单位统一收取本公司申报人员应交费用后,统一安排汇款至指定账号。
2. 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缴费:个人直接缴至指定账户,并备注申报人员“公司+姓名”。
3.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
账号:4400 1400 1010 5001 0796
缴费成功后,需发送汇款截图至工作邮箱以便确认gdtx_jnjdzx@163.com。
4. 除因评审委员会原因外,已缴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复核通过的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起算、截止时间按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格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人员类型选择“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一共8份表格,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可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后由系统生成并导出。同时,申报人还需要提供任现职的工作报告和在职在岗证明。
(三)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 《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资料档案袋封面);
2.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2份,其中1份为原件,分别装订成册;
3. 《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50份,其中 1 份须为原件;
4. 《证书、证明材料》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1式1份,合订;
(1) 凡提供复印件的,应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职称证书的复印页必须包括证书封面、有职称名称、级别、盖章单位内容的内页;
(2) 本表格所有签名处需要申报人亲笔签名,若粘贴面无材料的,应在空白处填写“无”。
5. 《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奖励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1式1份;
(1) 凡提供的复印件,应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无相关材料的,在封页的背面填写“无”并签名;
(3) 各材料按分类装订成册;
(4) 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需要提供:① 刊登论文刊物的封面页;②目录页;③ 论文全文(包括论文附录中的参考文献);④ 论文是外文的,还必须提供译文。
6. 《贴职称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身份证正、反面均要复印;
7.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8.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按年度填写,每年1份,须提供最近5年的考核表,并装订成册;
9. 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3000字内)5份;
10. 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1份;
11. 《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份;
12. 持外省职称证书的申报人,必须填写《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表格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四)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论文、论著的电子材料以供查重:
1. 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包括附录与参考文献,格式为PDF;
2. 论著:若为独著,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及著作全文;若为合著,需提供封面页、编写人员名单页、本人撰写部分的目录及章节,格式为PDF;
3. 以上PDF格式,须文字可识别或可复制粘贴;
4.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可在加盖单位公章前完成扫描):整表所填内容须与报送纸质材料的版本一致,且以上论文、论著文件命名须与表内保持一致,格式为PDF;
5. 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的,由单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电子资料集中刻录成光盘或用U盘报送。
(五)用人单位将申报人《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表的盖章版扫描件、以及其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在2024年3月22日前发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gdtx_jnjdzx@163.com。
(六)申报人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其在申报系统上填写的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处理。
(七)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不予受理。评审材料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一律不得再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
八、重要说明
(一)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在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实行面试答辩制度。
(二)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三)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九、本通知发布网址
本通知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上发布,网站地址为:https://gdca.miit.gov.cn/。
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