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优秀信息通信设计成果遴选方案

2025-07-30  2.3K+


第一章 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一条 广东省优秀信息通信设计成果遴选对象为广东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通信工程项目。

第二条 申报广东省优秀信息通信设计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信息通信工程项目,至申报截止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不得超过三年。

(二)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各项手续完备。

(四)设计文件能有效指导工程施工,工程概(预)算准确。

(五)经实践检验,能很好地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已建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提升。

第三条 以下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一) 与项目立项或设计合同内容不相符合的工程。

(二) 前期咨询项目或规划项目。

(三) 保密工程,不具备独立功能的工程,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二章 遴选标准


第四条 优秀信息通信设计成果遴选设计的技术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推动设计技术进步等方面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五条 申请参加广东省优秀信息通信设计成果遴选的,应由该项目设计单位申报。

第六条 申报单位应以项目为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项工程申报,也可按整个项目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不得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采用书面申报与电子版申报相结合方式。书面申报只需两份纸质版申报表;电子版申报需要电子版申报表及全套附件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内或通过移动介质传递。

(一)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

每项设计成果申报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得超过15人。

(二)附件材料包括:

1.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或一阶段设计)综合册,以及能体现方案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

3.立项批准文件和设计批复文件。

4.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证书)和决算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或用户评价意见(盖章)。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涵盖所申报项目的全部内容。

2.提供的文件和证明等必须齐全、清楚,文字精炼、重点突出,所盖印章清晰。

3.除设计文件和申报表外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应单独成册。

4.凡申报材料不全、字迹模糊的,视同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八条 遴选程序

(一)遴选。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二)公示。遴选后,在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公布。公示结束后,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公布遴选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方案由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修订。




上传的附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 http://gdcia.cn/?read-1079.html